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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科医师

5 - 10万/年
洪湖市大专全职招7人
职位描述
1、负责精神科诊疗和值班工作。认真做好首诊负责制,对重危病人要发扬救死扶伤精神,做到及时抢救、治疗并逐级上报。对在本院治疗有困难的病人,在做好就地抢救后安全转送上级医院。
2、严格按照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及《处方制度》的规定要求书写病历、处方,对疑似或传染病及时上报,做到不遗漏。诊病时要认真细致,做到诊断准确,合理用药,合理检查,履行告知制度,避免差错,杜绝事故发生。
3、优质服务,不推诿病人,做好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。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常规,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。对疑难病例和三次门]诊不能确诊的病例应向上一-级医师请教或提出会诊申请。积极疑难病例讨论会并发言,提高确诊率。
4、积极参加医院安排的业务学习,病例讨论会。钻研业务,学习先进的医疗技术,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。
5、尊重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格,保护他们的隐私权。
6、严格执行麻醉、精神类药品的管埋制度和使用规定。
岗位要求
1、专科及以上学历,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。
2、年龄35周岁以内,身高152cm以上。
3、热爱精神卫生事业工作,有责任心,服从医院调配,具有团结协作精神,无违纪违法记录。
4、基础知识扎实,专业技术娴熟,熟悉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,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。
5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形象气质佳,心理素质良好,能积极应对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,有爱心、有奉献精神。
工作地址
上班地址:洪湖市石码头街道126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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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湖市精神病医院
洪湖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办于1992年,地处洪湖市经济开发区,距中心城区6公里。2008年7月,经湖北省卫生厅批准成立“洪湖市精神病医院”;2013年8月,经荆州市卫计委批准,成立“洪湖市精神卫生中心”。 三十年以来,在洪湖市委市政府、市卫健局党委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中心秉承“为政府解忧,为患者解愁”的服务宗旨,不断通过引进技术,筹集资金,培养专科技术力量,现已发展成集精神卫生专科门诊、住院治疗、临床心理咨询与检测为一体的专科型医疗卫生机构。 中心成立以来,经常性与武汉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建立医疗扶持关系,对我院医疗技术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支持。2017年,中心成功加入湖北省精神卫生专科联盟,正式与武汉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建立长期精神卫生学科合作伙伴关系。 中心设有精神科、临床心理科、心理咨询室、心理治疗室、心理CT室、内科、口腔科、公共卫生科、医保科、医学检验科、影像医学科、心电图等科室。 目前,洪湖市精神卫生中心整体扩建项目主体大楼已建成,中心按照精神病专科2级医院标准进行的扩建,设开放床位500张,项目建成后将有力提升医院接诊服务能力,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。
  • 医疗/护理/卫生
  • 100-200人
  • 机关单位
  • 湖北省-荆州市-洪湖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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