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职位描述
- 共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人,其中从事社会救助、灾害扑救等工作2人,从事队站工作宣传1人,消防车驾驶员2人。
(一)政府专职消防员执行24小时驻勤制,采用轮休制,工作5天休息2天,具体方案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规定。另外,按照《劳动法》规定,享受婚假、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。
(二)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/月/人,正式工资最低3000元/月/人(缴纳“五险”后)。
(三)按照《劳动法》和《社会保险法》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、失业、工伤、医疗、生育等保险,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,归个人缴纳的部分,由个人负责承担。
(四)根据个人服役经历情况,在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,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工资待遇。
(五)根据个人表现及立功受奖情况,经用人单位批准,可享受相应工资待遇。
(六)入职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培训合格并后可适当增加一定的工资待遇。
1.受到省、市级以上表彰的,可增加相应工资待遇;
2.经考察鉴定,在地方有其他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的,可增加相应工资待遇。
- 岗位要求
- 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,遵纪守法,本人、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,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。
2、热爱消防事业,有吃苦奉献精神,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灾工作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役军人享受优先招聘、重点培养、累计工龄等优待政策,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聘用(免试用期)。
3、能适应军事化管理,具有听从指挥、服从管理、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。
4、身体健康,无精神疾病史,无遗传、慢性或传染性疾病,符合体检标准。
5、男性,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,年龄18至40周岁。
6、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有车辆维修、驾驶证C照以上、工程技术等专业技能(具有相应资质)及文艺、体育特长的优先聘用,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。
7、精通电脑、水电、后勤、伙食和具有特种车驾驶经验的酌情招聘。
- 工作地址
- 上班地址:武当山特区皇榜路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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